重庆:1月以来55户企业完成纳税信用修复
- 来源:重庆商报
- 发布时间: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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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今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实施。公告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规定。
重庆:1月以来55户企业完成纳税信用修复
【概要描述】 今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实施。公告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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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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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实施。公告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规定。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税务局获悉,今年1月以来,我市已有55户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信用等级修复后,发票、招投标等问题都解决了,增强了我们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持续发展的信心。”近日,刚从纳税信用D级修复到B级的重庆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负责人梅先生高兴不已。
梅先生所在的公司是重庆市一家知名物业管理公司,在行业中口碑颇好,曾在2019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
2020年7月,因长期合作的上游企业突然走逃,该公司曾接收的8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现异常,被稽查局认定为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的发票而受让”的行为,被重庆税务稽查查处并罚款,按照相关规定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失信者寸步难行,一点都不夸张。”梅先生说,D级纳税信用的负面影响陆续显现:领取发票受到限制,项目失去投标资格,企业发展受阻,经营压力增大。
梅先生介绍,尽管公司及时缴纳了税款和罚款,也按要求加强了财务管理,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渝中区税务局递交了情况说明,希望能修复公司纳税信用。但根据当时的纳税信用修复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不符合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其纳税信用D级至少要保持两年时间。
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明确,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6个月或者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D级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这给梅先生所在的公司带来了转机。
今年1月,梅先生的公司按规定提交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结果公司信用级别修复为B级。据悉,这也是公告施行以来,重庆市渝中区辖区内首户完成D级纳税信用修复的纳税人。
“随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纳税信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沈轶介绍,今年以来,重庆已有55户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未来,重庆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部门合作和信用信息共享,落实信用联合激励惩戒,积极构建现代化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同时,也将加大税收信用修复工作力度,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电话、上门辅导等方式,及时开展纳税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并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告知其相关规定及修复流程,引导企业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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