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信用动态

CREDIT DYNAMICS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江苏:20家企业喜获海关“信用修复”

江苏:20家企业喜获海关“信用修复”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发布时间:2022-04-1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宣讲提升了我司诚信守法意识,进出口业务更加规范,信用修复机制让我司恢复了在海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货物查验率恢复到正常水平,通关时间大幅减少,与海内外客户协议的交货时间有了保障,公司信誉得以维护,产品市场竞争力也有所提升。”近日,广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家豪高兴地表示。

江苏:20家企业喜获海关“信用修复”

【概要描述】  “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宣讲提升了我司诚信守法意识,进出口业务更加规范,信用修复机制让我司恢复了在海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货物查验率恢复到正常水平,通关时间大幅减少,与海内外客户协议的交货时间有了保障,公司信誉得以维护,产品市场竞争力也有所提升。”近日,广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家豪高兴地表示。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发布时间:2022-04-18 11:34
  • 访问量:
详情

  “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宣讲提升了我司诚信守法意识,进出口业务更加规范,信用修复机制让我司恢复了在海关的企业信用等级,货物查验率恢复到正常水平,通关时间大幅减少,与海内外客户协议的交货时间有了保障,公司信誉得以维护,产品市场竞争力也有所提升。”近日,广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家豪高兴地表示。

  广运科技公司是苏州地区一家研发、生产新型元器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公司去年因为违法行为被降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出台后,苏州海关第一时间为我公司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宣贯,倡导诚信守法经营,讲解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辅导企业准备修复材料,使我公司成为‘信用办法’生效后南京关区首家信用修复企业。”谢家豪说。

  在江苏,信用修复新政的受益者还有很多。明澜(南京)电子有限公司也是南京关区信用修复成功的企业之一。明澜电子公司由于超过缴纳期限3个月未缴纳税款被降为失信企业,于今年3月成功信用修复。“多亏了海关信用修复政策,给了失信企业救济的途径,适用失信企业的期限由原先2年缩短为现在的3个月,公司由此节约进出口通关物流成本约37万元,免交加工贸易风险保证金近35万元,降低了经营成本,可以投入更多资金到产品技术研发,公司生产活力提升。”明澜电子公司总经理夏勇介绍。

  去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正式实施,新版“信用办法”聚焦优化信用管理层级,增加了信用培育、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改革新规,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南京海关立足自身职责,为打造诚实守信口岸营商环境,推出一系列信用管理措施:通过强化政策宣贯,提升关区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完善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时间节点并及时提醒企业;突出精准修复,对原失信企业根据新“信用办法”及时重新认定信用等级,有效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

  “‘信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在海关监管领域正式建立了信用修复制度,为失信企业提供了纠错整改的制度化通道,按照失信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科学合理制定修复周期。”南京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马红兰表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下一步,南京海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打造诚实守信进出口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一季度,南京海关累计信用修复企业20家。

热门新闻

东方信联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联”)于2024年03月15日受邀参加山东省装饰协会联合山东省涂料行业协会、新黄河·济南时报在国瀚美居家居广场共同举办“提振消费信心,放心装修在山东”主题宣传活动。
据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消息,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日益健全,纳税信用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保障自身健康发展的金字招牌。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契机,以推进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纳税信用评价管理,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亲清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预期与信心,以务实举措为市场主体发展增添动能,为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对外发布消息。
为加强威海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树立司法鉴定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于8月27日起施行。

文章搜索

搜索
搜索

Copyright © 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Allright sreserved.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技术支持:东方信联(北京)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ICP备202101890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