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信用办 江苏省信用办 浙江省信用办 安徽省信用办 关于印发《2022年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信用办〔2022〕4号)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华市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2-03-25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的管理工作,鼓励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9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