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对增产增收企业予以信用激励
发布时间:
2021-10-19 11:37
来源:
人民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帮助当地建筑业企业积极应对本轮疫情影响,以加快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近日,厦门市建设局结合该市建筑市场实际出台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建设工程造价站要进一步加强劳力成本和建筑材料、设备价格的监测,及时调整人工费指数,持续跟踪做好建筑市场信息价的发布工作,让工程计价更加贴合市场实际。
为及时准确反映建筑市场人工费变化情况,引导市场主体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厦门市建设局组织市造价站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人工费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加强监测建筑市场人工费变化情况,并发布了该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1.1801。此举不仅促进了当地建筑企业疫情复工复产,还纾解了企业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实际困难。
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规范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进度款拨付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做好落实,科学统筹调配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参建单位,对冲疫情产生的影响,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短缺的困难。相关主管部门要强化检查和落实督促,并对工作不力的建设、代建、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进行查处和问责。
根据意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厦门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等规定做好落实,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的风险包干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应及时予以调整价差,合理分担建设项目主要材料受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意见明确,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备案制度”。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厦门市招投标中心备案后,疫情期间可组织进场开展开标评标活动,保证该市重大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正常推进。
为支持企业充分发掘市场机遇和发展机会,鼓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增产增收。本次意见将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对于第三季度建筑业发展突出的企业,记入相应档次良好信用记录。此外,厦门市建设局还将于第四季度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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