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发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46条措施
发布时间:
2021-10-22 11:44
来源:
大众日报
“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庭必出”、打造青岛人才“无感服务”生态体系……10月20日,《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正式发布,推出创新突破政策46条,其中,13项创新举措全国领先,另有8项北方领先、7项省内领先。
13项全国领先的创新举措包括:青岛市实行“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庭必出”、工程建设改革压减审批时限至75天、推行首席审批服务官制度、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打造青岛人才“无感服务”生态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掌上办”、实施船舶靠离“套泊热接”作业模式等。
其中,“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庭必出”提出,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其他案件可由行政机关副职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
工程建设改革压减审批时限至75天,仅占其项目转化周期的1/11,这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实现时限的进一步压缩,此举为项目再投资赢得了时间。
“《行动方案》全国率先提出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路玉军介绍,目前,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大多是基于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政策设计,而青岛的政策设计,不单专注于企业获得感,还专注于人的获得感,服务于人的全生命周期,以及提供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的链条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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