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鼓励招标人对信用优良的投标人免收保证金
发布时间:
2021-11-23 15:28
来源:
大众网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证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政府采购类建筑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鼓励招标人对信用优良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对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进行调整,由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降为1.5%。
这一措施的推行使得建筑企业在投标保证金方面不再占用大量现金流,同时减少了退付保证金的流程手续,尤其是质量保证金由原来的3%降到现在的不高于1.5%,可有效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减少银行贷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使企业在更新机械设备、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通知》还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通知》规定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依法需要提供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筑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缴纳,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应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和各险种实际,建立浮动费率机制,对信用状况优良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保险费用、简化保险程序。
尽管推行了保证金相关减免政策,但对企业的监管不能放松。《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涉及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存在拒绝或限制企业自主选择保证担保或未履行担保义务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纳入信用管理。
热门新闻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强调要完善以强化保护为导向的专利商标审查政策。为更好发挥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作用,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修改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报告称,下阶段将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完善工具设计和管理,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 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提高评价水平,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日,由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牵头组织的《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诚信体系评价通则》两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文章搜索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9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