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公布,司法行政领域3项改革事项16个县市区上榜
发布时间:
2022-01-17 11:40
来源:
湖北日报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命名41项改革事项184个先行试点为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由省司法厅指导的3项改革事项16个先行试点创建成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的“大变化”,2021年3月以来,省营商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活动。在自愿申报、市州自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基础上,省营商办按照工作推进有力、体制机制健全、改革成效显著、方便复制推广的原则,综合评选出“商事登记确认制”等41项改革事项184个先行试点,经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命名为先行区。
《通报》称,先行试点创建是推动部门与地方联动,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互学互鉴,切实做好典型经验复制推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创新方式推进改革,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形成更多省内领先、比肩国内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推动营商环境革命走深走实,进一步打造湖北优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重要支撑。
附2021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省司法厅指导的改革事项):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谷城县、宜昌市夷陵区、大冶市、蕲春县、随州市曾都区
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武汉市武昌区、十堰市茅箭区、钟祥市、孝感市孝南区、赤壁市
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枣阳市、当阳市、秭归县、郧西县、大悟县、利川市
热门新闻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强调要完善以强化保护为导向的专利商标审查政策。为更好发挥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作用,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修改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报告称,下阶段将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完善工具设计和管理,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 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提高评价水平,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日,由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牵头组织的《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诚信体系评价通则》两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文章搜索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9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