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CREDIT DYNAMICS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现就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立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实行双重管理。

  二、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摸清拟登记为非营利法人且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提前做好预案,并在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拟任负责人等方面形成一致审查标准。

  三、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意见》要求,尽到告知义务,合理引导登记预期。向举办者、出资人说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审查申请登记材料时,应当要求举办者签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出资人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并将告知书、捐资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告知举办者、出资人。各地民政部门可在我局制定的示范文本(见附件)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完善。

  四、对于《意见》印发前已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向举办者、出资人以及主要负责人重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的非营利属性,采取适当措施,要求其补充签署事先告知书和捐资承诺书,推动其对照有关要求,及时修改章程,加强自身管理。

  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示范文本)

  2.《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示范文本)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热门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意见 推动工程咨询行业以自律监管“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 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推进工程咨询行业构建制度完善、理念先进、服务高效、行为规范、开放协同的生态体系,进一步提升行业对规划编制、投资决策和项目实施的智力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天津“信用代证”改革迈入3.0阶段:为企业省时11万小时,替代证明超16万份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公安局、市数据局近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标志着天津市自2023年启动的“信用代证”改革进入3.0阶段,改革深度与服务能力实现全面升级,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新动力。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多部门介绍扩大服务消费政策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出席,介绍了近期推出的扩大服务消费相关政策措施。


内蒙古鄂尔多斯: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文章搜索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 介绍内容
  • 企业网点
  • 常见问题
  • 企业视频
  • 企业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