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CREDIT DYNAMICS

广西拟将房企划分为四个信用等级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广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红黑名单”的差异化管理。

  据悉,《征求意见稿》所称信用信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和项目负责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等活动中形成的与企业信用状况相关的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一级(信用分值在90分(含)以上)、二级(信用分值在80分(含)至90分)、三级(信用分值在60分(含)至80分)、四级(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的重大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为3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为1年,轻微不良信用信息在不良情形消除后取消。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满后,经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已完成整改的,可予以取消公示。

  《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初始信用档案时,均以70分基础信用分值记分,按三级信用等级核定。但有五种情形之一的,以50分的基础信用分记分,按四级信用等级核定。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本着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时监管力度对照企业的实时信用等级确定。

  其中,信用等级为一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广西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实时“红名单”,并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延续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参与广厦奖、绿色建筑、绿色住宅区、智慧小区等评定以及企业评先评优等激励举措。

  对信用等级为二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免于对其开展房地产开发日常动态核查等激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信用等级为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一般日常动态核查比例、频次进行监管;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新开发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标准收取,或提供保函等多项监管措施。

  对信用等级为四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广西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实时“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监管时间不少于3年。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增加日常动态核查比例、频次,并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性项目的代建管理,限制参与政府BT(建设-转让)、PPP(公私合营)模式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运营。不得参与广厦奖、绿色建筑、绿色住宅区、智慧小区、国家A级性能住宅、康居示范工程项目等评定以及企业评先评优等。

热门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意见 推动工程咨询行业以自律监管“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 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推进工程咨询行业构建制度完善、理念先进、服务高效、行为规范、开放协同的生态体系,进一步提升行业对规划编制、投资决策和项目实施的智力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天津“信用代证”改革迈入3.0阶段:为企业省时11万小时,替代证明超16万份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公安局、市数据局近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标志着天津市自2023年启动的“信用代证”改革进入3.0阶段,改革深度与服务能力实现全面升级,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新动力。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多部门介绍扩大服务消费政策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出席,介绍了近期推出的扩大服务消费相关政策措施。


内蒙古鄂尔多斯: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文章搜索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 介绍内容
  • 企业网点
  • 常见问题
  • 企业视频
  • 企业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