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

BUSINESS ENVIRONMENT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7月1日起施行

  •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时间:2023-07-07
  • 访问量:

【概要描述】经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概要描述】经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时间:2023-07-07 14:24
  • 访问量:
详情

  经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促进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根据《条例》规定,公共管理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发现相关信用主体存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范围内的违法违约等行为的,经认定后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其中,失信信息包括: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的信息,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违法犯罪信息,不履行行政决定而被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信息,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等。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诸如酒后驾车、超限超载、制假售假、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认定后都会记入信用档案。

  在失信惩戒方面,《条例》规定: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对信用主体的失信惩戒适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省、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其中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的范围限定为:进行约谈告诫;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限制其享受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给予信用减分、降低信用等级;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规定增加监管频次;限制参加政府组织的选优评先活动;宁波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信用修复作出相关规定,信用主体具有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可以向信用信息认定单位、市信用工作机构提出修复申请;符合国家、省、市信用修复有关规定的,由信用信息认定单位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市信用工作机构将根据信用修复决定对相关失信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停止公示。

热门新闻

东方信联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联”)于2024年03月15日受邀参加山东省装饰协会联合山东省涂料行业协会、新黄河·济南时报在国瀚美居家居广场共同举办“提振消费信心,放心装修在山东”主题宣传活动。
为加强威海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树立司法鉴定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于8月27日起施行。
近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近年来,兰州市利用各类平台和网站共归集公共信用信息7.2亿条,水、气、电等特定领域信息0.27亿条。开通栏目60余个,提供信用服务967万次,上线行政管理信息审核系统,“双公示”信息及时率、合规率达100%。
“这是我们鼓励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的一种方式。”近日,市民胡女士在湖北省大冶市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专区办理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完业务之后,随即将一张《诚信经营倡议书》递到胡女士手中。

文章搜索

搜索
搜索

Copyright © 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Allright sreserved.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技术支持:东方信联(北京)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ICP备202101890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