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线上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08-04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布施行,是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本报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对这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解读。
2021-08-04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其中,在“加强资本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部分,《意见》从“夯实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制度基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监管”三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为我国资本市场信用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我国资本市场信用建设应把握四个关键:一是强化信用的价值引领。二是强化信用信息的有效传导。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四是强化信用的社会共治。
2021-08-03
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合规管理是企业通过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以及合规培训等,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企业不仅在本土经营时要强化合规管理,在开展国际化经营的过程中,更要以合规经营作为畅行天下的“通行证”和“保险绳”。
2021-07-29
近年来,我国科研不端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和各部门积极回应,已出台了若干政策文件治理科研不端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程序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要规范制度已基本完备,关键的问题在于落实。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理应承担第一落实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与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中都明确要求,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单位要把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科研诚信建设的各项要求。
2021-07-29
“人与人交往在于言而有信,国与国相处讲究诚信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诚信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是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全过程,实现德法融合、德法兼治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因此,全面学深悟透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握其制度化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坚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深入把握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时空维度、内容维度和方法维度。
2021-07-26
摘 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奖惩机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而信用修复则是信用奖惩的重要补充,也是社会信用体系提升闭环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当前我国信用修复的现状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提出了信用修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2021-07-26
近日,黑龙江省拟出台《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此受到的损失给予相应补偿。
2021-07-26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信息收集与披露、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规范等,共8章57条,已于7月1日起施行。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922号